2月10日,中國環保部昨日對外發布《關于推進環境監測服務社會化的指導意見》,提出全面放開服務性環境監測市場,凡適合社會力量承擔的服務性環境監測業務,要創造條件,全面放開。意見鼓勵社會環境監測機構參與排污單位污染源自行監測、環境損害評估監測、環境影響評價現狀監測、清潔生產審核、企事業單位自主調查等環境監測活動,推進環境監測服務主體多元化和服務方式多樣化。
意見要求,有序放開公益性、監督性監測領域。同時,社會環境監測機構應對所提供監測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,建立健全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體系,規范環境監測行為。
意見還指出,省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完善日常監督檢查機制,加強過程監管和信息公開。意見同時強化了責任追究,提出對不符合監測規范、監測結果有誤的,給予通報批評,限期整改;對于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或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的,依法予以處罰,并列入黑名單,抄送質量技術監督主管部門;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