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總結和推廣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典型經驗,引領和提升全國兩化深度融合整體水平,促進工業轉型升級和發展方式轉變,按照工信部推進兩化深度融合工作的總體部署,決定組織開展國家級兩化深度融合示范企業的評定工作。
一、示范企業涵蓋的行業和領域
示范企業分行業和領域進行評定,包括27個行業(領域),分別為:鋼鐵、有色金屬、稀土、石化、建材、機械、汽車、航空、船舶、輕工、紡織、食品、醫藥、家電、煙草、民爆、集成電路、電子基礎、信息通信、視聽、應用電子、工業物流、工業電子商務、節能減排、安全生產、需求側管理、能源電力等。
二、示范企業的基本條件和評價標準
示范企業應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國內大中型骨干企業;在行業內具有代表性和較強的市場競爭力;企業兩化融合工作的組織機構健全、資金保障有力、管理制度完善。
示范企業的評價標準為:具有行業領先性和代表性、信息化應用較為全面、綜合集成水平高、模式創新突出、融合程度高、效益明顯、保障能力強、具有較高推廣價值。
三、示范企業的推薦
各省(區、市)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負責本地企業的推薦;計劃單列市、新疆生產建設兵團、副省級省會城市、黑龍江省農墾總局負責當地企業推薦,其推薦的企業數量不計入所在省(自治區)的企業數量;有關行業協會、中央企業集團負責組織本行業(集團)的企業推薦。
每省(區、市)推薦的企業總量不超過27家,計劃單列市、新疆生產建設兵團、副省級省會城市、黑龍江省農墾總局推薦數量不超過15家,每個地方同一行業(領域)推薦的企業不超過2家;每個行業協會推薦不超過5家;每個中央企業集團推薦不超過1家。一家企業只能通過一個渠道申報。
四、示范企業的評審
我部遵循公平、公開、公正以及開放的原則組織評審。評審工作將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和專家的作用,以書面評審為主,對確實有需要的企業將組織現場答辯。
五、示范企業的批復
為堅持高標準和嚴要求,充分體現示范企業的行業代表性和領先性,根據企業申報情況,每個行業(領域)確定的示范企業原則上不超過10個。工信部部將以文件形式授予示范企業“國家級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示范企業(2012年)”稱號。
示范企業分行業和領域進行評定,包括27個行業(領域),分別為:鋼鐵、有色金屬、稀土、石化、建材、機械、汽車、航空、船舶、輕工、紡織、食品、醫藥、家電、煙草、民爆、集成電路、電子基礎、信息通信、視聽、應用電子、工業物流、工業電子商務、節能減排、安全生產、需求側管理、能源電力等。
二、示范企業的基本條件和評價標準
示范企業應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國內大中型骨干企業;在行業內具有代表性和較強的市場競爭力;企業兩化融合工作的組織機構健全、資金保障有力、管理制度完善。
示范企業的評價標準為:具有行業領先性和代表性、信息化應用較為全面、綜合集成水平高、模式創新突出、融合程度高、效益明顯、保障能力強、具有較高推廣價值。
三、示范企業的推薦
各省(區、市)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負責本地企業的推薦;計劃單列市、新疆生產建設兵團、副省級省會城市、黑龍江省農墾總局負責當地企業推薦,其推薦的企業數量不計入所在省(自治區)的企業數量;有關行業協會、中央企業集團負責組織本行業(集團)的企業推薦。
每省(區、市)推薦的企業總量不超過27家,計劃單列市、新疆生產建設兵團、副省級省會城市、黑龍江省農墾總局推薦數量不超過15家,每個地方同一行業(領域)推薦的企業不超過2家;每個行業協會推薦不超過5家;每個中央企業集團推薦不超過1家。一家企業只能通過一個渠道申報。
四、示范企業的評審
我部遵循公平、公開、公正以及開放的原則組織評審。評審工作將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和專家的作用,以書面評審為主,對確實有需要的企業將組織現場答辯。
五、示范企業的批復
為堅持高標準和嚴要求,充分體現示范企業的行業代表性和領先性,根據企業申報情況,每個行業(領域)確定的示范企業原則上不超過10個。工信部部將以文件形式授予示范企業“國家級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示范企業(2012年)”稱號。















